“五事”“七计”是《孙子兵法》的核心思想之一,所谓“五事”,即“道,天,地,将,法”,分别指政治、天时、地利、将帅素质、军事体制等五个方面。而“七计”是由“五事”演绎而来的,即“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是指从双方政治清明、将帅高明、天时地利、法纪严明、武器优良、训练有素、赏罚公正来分析敌我双方的情势。孙子把“道”列在首位,提出了“修道而保法” (《形篇》)的主张。 “修道而保法”就是指修明政治、确保法纪。作为一个国家必须有开明的政治,并建立与这种政治相适应的法规。同时孙子还说:“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謀攻篇》)说明将帅司职在国家安全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校事”,是三国时代魏、吴两国设立的特殊的官吏。《辞海》给它下的定义是:“古代掌侦察刺探的官。”俞正燮《癸己存稿•校事》载:“魏、吴有校事官,似北魏之侯官,明之厂卫……或谓乏典校,或谓之校曹,或谓之校官。”它的职责是作为皇帝或执政的耳目,刺探臣民言行。“校事”原来并非两汉常设的官吏,开始时只负责典校朝中重要的文书,属于中书令或中书监,后来进而为皇帝暗中考查大臣,刺探消息。再以后,由于皇帝信任,权力越来越大。魏国曹丕时,校事上察官庙,下摄众官,致使其中有的人擅作威福,百官对他们又恨又怕。吴国孙权信任校官吕壹,大将军诸葛谨、陆逊对他都无可奈何,大将潘濬甚至要和他同归于尽。
这一类人,历史上早已有了,不过可能没有作为职官中的一员。周历王使卫巫主持监视国人,只要发现有谤王者,一报告就杀掉,于是“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这当然不是卫巫一个人能做到的,他手下必然有一群类似“校事”的人。秦始皇时“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连偶语者能察觉到,可见负责刺探者人数之多,但周、秦官制中没有他们的地位,到了三国时曹操是第一个设校事官的人。
一.魏国的用“校事”
曹操始设“校事”之官,只是设官的年代,史无明文记载。《魏书•程昱传》附昱孙《程晓传》说,当年武皇帝(指曹操)草创大业的时候,因为部下官吏不齐全,又一直作战,恐怕占有之地民心不服,闹出乱子,为了“广耳目”, 加以密查,而设校事之官。据此以考,“校事”的设立在建安八年(203)至十三年(208)之间,应是有根据的。因为建安八年,曹操打败了袁绍,基业开始巩固,正是要稳定内部之时。建安十三年,他下了一道求才令,说:“二三子其佐我明扬风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从此可以补齐所缺的官职,不是那“众官未备”的时代了。因此,他设校事官,比孙权要早得多。
魏国罢“校事”,据文献所载,是在齐王芳嘉平年间,因程晓上疏痛论“校事”的害处,才正式去掉这种官职。不过很难说这就是信史。魏国自曹丕称帝,明帝曹睿继之。明帝死时,儿子曹芳年幼,特地“托孤”给曹爽与司马懿。曹芳在位的前九年,年号正始。他的叔父曹爽掌权,还是曹家的天下。后来司马懿用阴谋杀了曹爽,从此大权旁落司马氏手中。正月杀曹爽,四月改元嘉平。程晓偏偏在这个时候上疏请罢“校事”,分明是为了暴露曹家的苛政,有向司马懿讨好之意。以后到了嘉平六年(254)九月,司马懿废皇帝曹芳为齐王,立曹髦为帝。司马昭又叫部下杀了曹髦,贬为高贵乡公,立曹奂为帝。司马炎干脆让曹奂让位给自己,灭魏,建立了晋王朝。从实质上说,嘉平元年(249)以后,魏国等于灭亡了。这时,魏国虽罢校事官,司马懿改头换面的暗探制度仍未停止。
可见,“校事”的设立贯穿了曹氏王朝。程晓说得很清楚,曹操对“校事”“检御有方,不至纵恣”。到了曹丕时,“校事”的权力越来越大,坏事做的也多起来。
“其后,渐蒙见任,复为疫病……遂令上察宫庙,下摄众司。官无局业,职无分限,随意任情,惟心所适(权力没有限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法造于笔端,不依科诏;狱成于门下,不顾覆讯。其选官属,以谨慎为粗疏,以(会说大话)为贤能,其治事,以刻暴为公严,以循理为怯弱。外则托天威以为声势,内则聚群奸以为腹心。大臣耻与分势,含忍而不言;小人畏其锋芒,郁结而无告。”(《魏书•程昱传》)
这些“校事”,笔杆子就是法律,造冤案不允许复查,有选官的权力,办事苛暴,假借天子的名义吓人,手下还有一群奸吏。关于最后一点,《三国志》中还留下了一点线索。《魏书•文帝纪》延康元年五月条下,裴注引《魏略》:“王(曹丕)将出征,度支中郎将新平霍性上疏谏……帝怒,遣刺奸就考,竟杀之。”这“刺奸”就是“校事”的小爪牙。
程晓提到了一个“校事”尹模,说他“公于目下肆其奸慝 ,罪恶之著,行路皆知”。《三国志魏书•高柔传》中还提到一个叫刘慈的“校事”,数年间“举吏民奸罪以万数”,其中枉屈的人非常之多。另有一案例。毛玠,曹操为兖州牧时,就被辟为治中从事。当时,他向曹操提了两个建议:一、奉天子以令不臣(挟天子以令诸侯);二、备耕植,蓄军资(屯田和恢复农业生产)。对曹操的霸业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以后他替曹操典选举(管任用干部),“其所举用,皆清正之上。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有名,但品质不好)终莫得进,务以俭率人”。连曹丕推荐“亲眷”,他都婉言拒绝。为此得罪了不少人,曾有人暗害他,被曹操保住了。但后来有人出奇制胜,向曹操告状,说毛玠看到有造反者,妻子被沦为官奴婢,便散布说,天旱无雨由此而生。曹操不辨,“大怒,收玠付狱”,管刑狱的钟繇要他“具以状对”。这本是莫须有的事,毛玠理直气壮地说:“臣不言此(我没有说过这些话),无有时、人,说臣此言,必有征要(证据),乞蒙宣子之辩,而求王叔之对(和告发人对质)。”《魏书和洽传》写得更明白,告发毛玠的是“言事人”。和洽支持毛玠“要宜考核(对质),两验其实”,曹操却说:“所以不考,欲两全玠及言事者耳。”言事者,无疑是“校事”。曹操当然不会让他们和毛玠对质,也没有让他们“两全”,而将毛玠罢官,“卒于家”。
《魏书•武帝纪》裴注引《曹瞒传》,说曹操“持法峻刻,诸将有计画胜出己者,随以法诛之,及故人旧怨,亦皆无余。其所刑杀,辄对亡垂涕嗟痛之,终无所活”。他杀孔融、杀杨修、杀崔琰,特别是杀他称之为自己的张子房的荀彧,以毛玠之例推之,其中不能没有“校事”的作用。《崔琰传》的末尾就露出了蛛丝马迹。文帝曹丕这个人,虽然有的学者把他很是推崇了一番,但政绩平平,倘若加上校事用事形成的腐败政局,就是中人以下之才。后人评论曹操、曹丕,评论魏国政治,可惜没有把用“校事”摆进去,就很难说全面而公允。诸葛亮杀马谡、黜李严,二人过失明显,自己都承认。今之学者,却议论纷纷,说诸葛亮忌才、擅权等等。杨修才智过于马谡,李严也远远比不上荀彧,曹操无罪而杀二人,倒很少有人评论,这也难说是公正。
二.吴国的用“校事”
吴国用“校事”,起自孙权。由于吴国刑罚残酷,赋税兵役繁重,人民起而反抗。孙权继承孙策之位时,政局很不稳定,他对文武官吏都存戒心,因此用刑严峻,他迫令带兵守边境的督军和将军交出妻子做保质,如有叛逃,便杀掉保质甚至灭三族。特别是他养着一批“校事”、“察战”,监视文武官吏,动辄加罪惨杀。吴国统治集团就是这样互相猜疑的一个集团。
孙权重用的“校事”有二人,叫吕壹、秦博。什么时候设置“校事”,已不可考。《三国志•吴书》的记载,已经是吕壹做了大量坏事,大臣纷纷向孙权告状的时候。开始,孙权不听,反而责怪告状的人,丞相顾雍便是其中的一个。《顾雍传》记此事,附带介绍了“校事”的来历和作威作福的情况,录其要点于后:“吕壹、秦博为中书,典校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壹等因此渐作威福,遂造作榷酷障管之利,举罪纠奸,纠介必闻。重以深案丑诬,毁短大臣,排陷无辜。”这比魏国的“校事”制度多少有些不同。魏国的“校事”除纠举(密报)之外,还涉及到用人权。在《三国志•吴书》中,一上来便说他们隶属于中书。中书是魏国的制度,因为曹操曾任丞相,曹丕便不设丞相,设中书令,监以代丞相,吴国不设中书令、监,但又设中书郎,类似皇帝的秘书。“校事”本职为中书,故管理朝内各官府及州郡的文书。上呈皇帝,下压百官,受到孙权信任后,成为密探(纤芥必闻)。还“举罪纠奸”,先是排陷无辜,又进一步排陷大臣。奇怪的是又专管榷酤(酒类专卖)的事。在大臣眼中却看不起他们,比之于管监狱的小官。《步骘传》记他上疏孙权说:“伏闻诸典校擿抉细微,吹毛求瑕。重案深诬,辄欲陷人以成威福,无罪无辜,横受大刑……昔之狱官,惟贤是任……今之小臣,动与古异,狱以贿成,轻忽人命,归咎于上,为国速怨。”据上面所引的资料,顾雍与步骘所说的是两种人:前者指孙权所信任的吕壹、秦博等人,后者则指下面的爪牙(包括狱官)。
孙权和曹操一样,不相信自己手下的将相,却相信吕壹。孙权称帝后第一任丞相顾雍揭发“校事”的罪行,却受到孙权的“谴让”。受到谴责或“校事”诬告的还有诸葛瑾、步骘、朱据等。《潘濬传》记载吕壹和黄门侍郎谢厷的一次对话中可看出孙权信任吕壹到了可以由吕壹决定撤销丞相顾雍职务而由潘濬代替的程度。
只因为潘濬要杀吕壹,吕壹才中止了对顾雍的进谗。对于吕壹,除了顾雍、步骘上疏揭露他以外,诸葛瑾噤若寒蝉,不敢说话。立大功打败刘备的大将陆逊只在和潘濬说话时“同心忧之,言至流涕”,不敢对孙权说。太子孙登对孙权说了好几次,全无效果。只有潘濬拿出武将的气概,要求朝见孙权,到了建康后,大请百官,表示要在会上亲手杀死吕壹,宁愿偿命,也要替吴国除去此祸害,吓得吕壹不敢到会。潘濬每次见到孙权,就说吕壹的奸险,终于说得孙权不太宠幸吕壹了,这才有了朱据事件。
朱据尚公主,拜左将军,封云阳侯。孙权以为他才兼文武,可以继承吕蒙张温的事业。嘉禾年间,铸一当五百的大钱,朱据的部曲理应得到三万缗,却被王遂冒领了去。吕壹以为是朱据领去,考问主事人,将其打死。朱据可怜此人无辜,买棺埋葬。吕壹诬陷死者为朱据隐瞒真相,朱据才厚葬他。孙权几次责问朱据,朱据只好等待判罪。后经典军吏刘助查明钱是王遂取去的,孙权才恍然大悟说:“朱据这样的人都受了冤枉,何况普通吏民”,“乃穷治壹罪”。
杀死吕壹后,孙权派中书郎(又一个中书部门的)袁礼去向诸葛瑾、步骘、朱然、吕岱、陆逊、潘濬这些大臣、大将们征求意见。前面四人心有余悸,自称不掌民事,没有什么可说的。让袁礼去问陆逊、潘濬。陆、潘二人流着泪诉说被吕壹迫害之苦,语气中心不踏实,尚有余悸。由此引出孙权那封有名的名为自责,实际上责备诸葛瑾等人的信。
信的一开头便说,袁礼回来,说了见到你们六人的情况。我听了怅然,责怪自己。只有圣人才能没有过失,哪有都是对的?我不自觉地伤害了你们,所以你们对我还有隔阂,不然为何不敢再说话了呢?
又说出了几句充满感情的话:和你们几位,年轻时就在一起,如今,头发白了很多,觉得你们都了解我,感情应长久地保持下去。希望你们对我能尽言直谏,拾遗补阙。你们和我,虽是君臣,但说是骨肉关系也不为过,要说有同舟共济的人,那就是你们。
可是下面语气一转,又责备起诸葛瑾等人来了。他说:当年齐桓公有过错,管仲未尝不谏。一次无效,屡谏不止。如今我虽然自认为缺乏齐桓公的德行,可是你们不但没有谏诤之言,向你们征求意见,也避嫌而一言不赞。从这点说,我比齐桓公还强一些,不知道你们比管仲如何?长久不见了,见面该高兴才是。以后和我一起整齐(治理)天下的还能有谁?所有应该急办的或应该停办的事有哪一些,愿意多听你们意见。
孙权在位期间,一直没有取消“校事”。孙权死时,立少子孙亮,托孤于诸葛恪(诸葛瑾的长子)、滕胤等几人。诸葛恪作了吴国太傅,头一件事就是“罢视听(密探)、息校官”(《吴书•诸葛恪传》),结果是“事崇恩泽,众莫不悦”。虽然末代皇帝昏君孙皓又恢复了校官,但不久,吴国就灭亡了。
陈寿评论孙权说:“孙权屈身忍辱,任才尚计,有勾践之奇;英人之杰矣。故能自擅江表,成鼎峙之业。然性多嫌忌,果于杀戮。暨臻末年,弥以滋甚。”评语可谓准确,但仍有不够全面之处。孙权从孙策处继承的只有扬州的江东五郡,到了他称帝时,已拥有扬州江东全部和荆州的大部分。生平没有打过大的败仗,手下人才不少(特别武将多)。但是,他和曹操一样,喜欢猜疑部下,因此设立“校事”,导致了内部不团结,大臣缄口不敢言事,大将要与“校事”拼命。其后遗症是,虽然孙权写了那么一封情文并茂的信,也未换回大臣对他的信任,更未真正检讨自己信任“校事”的错误。他晚年屡换太子,作了很多错事(陈寿说的“弥以滋甚”)未尝不与信任“校事”有关。与吕壹事件有关连的两员有兵权的大将,潘濬死得早些,陆逊之死却大有可疑。表面是牵连进孙权的两个儿子争为太子事件中去,但也只是他和太子太傅吾粲通了几次信,他外甥亲附太子,而孙权就一再派中使“责让”他,使他气愤而死。这“中使”又是“校事”一类人物。
还有,“校事”与剥削吴国人民,导致民不聊生有关。不仅表现在“校事”掌控酒类专卖。前面所提到的孙权那封信上,在大谈圣人也有过错,自己不自觉地也犯了错误之后,忽然有下面一段话:“自孤兴军五十年,所役赋凡百皆出于民,天下未定,孽类犹存,士民勤苦,诚所贯知,然劳百姓,事不得已耳。”(《三国志•吴书•吴主传》)特别向诸葛瑾解释劳百姓的不得已,那就可以看出吕壹等盘剥人民,已引起了民怨。步骘弹劾吕壹的表上,把“频年枯旱”和三次地震都算到吕壹的账上。又孙权杀吕壹后不久下诏:“当农桑时,以役扰民者,举正以闻。”都可以说明这一点。
谈论孙权,评论吴国政治者,很少提到农民的生活。现在从吴用“校事”这个角度,可以再深入一步,作一比较研究。前面说陈寿对孙权的评价不够全面,就是指这一点而言。
三.蜀国施政不设“校事”
蜀国在三国之中实力最弱,不设“校事”却相安无事,国内始终保持着和睦状态。这要从刘备、诸葛亮的品德、作风和治国措施方面来分析。
先主刘备,待人诚恳宽厚。史载他“少言语,善下人”,“士之下者,必与同席而坐,同簋而食,无所简择”(《三国志•先主传》)。可以说是同甘苦,共患难,具有浓厚的义气色彩,就连刺客也因为他待人“厚”而不忍心下手。他恭谦下士,任贤无猜,最了不起的是他“枉驾”三顾茅庐,任用诸葛亮。并能注意安抚百姓,以实行“德政”相号召,甚得人心。曹操南征荆州时,刘备仓皇退走,荆州百姓相随达十万余众,足见人心所向。《先主传》中赞叹“刘备宽仁有度,能得人死力”是有一定道理的,诸葛亮称他是“雄姿杰出”。
后主刘禅虽然无能,但他遵照父嘱,放手让诸葛亮大权独揽,言听计从,即使诸葛亮临终前安排的执政人物,他也不作任何变更,可见信任程度之深。就这一点看,刘禅的行为比起魏、吴的帝王要开明得多。
诸葛亮执政期间,对蜀汉国内的治理是他一生最大成就之一。他首先把实行法治摆在重要地位。根据蜀地客观情况,制定了《蜀科》,作为一国的法度。厉行法治,恩威并行,执法严明,收到了政治清明的实效。结果是蜀国“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三国志•诸葛亮传》)。由于诸葛亮“开诚心、布公道”,使得蜀国境内的民众即畏惧又爱戴他,刑法政令虽然严峻,却没有怨恨他的人,这是因为他用心公平,劝戒分明的缘故。
诸葛亮十分重视“斟酌损益,进尽忠言”,“裨补缺漏,有所广益”。主张君主应该实行“纳言之政”。治理国家必须多闻多见,即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各方面情况,就好比有了更多的眼睛和耳朵,看得广,听得全,使人免去缺欠,增加智慧,把治理国家的事情办好。反过来,如果“人君拒谏,则忠臣不敢进其谋,而邪臣专行其政,此为国之害”(《诸葛亮文集卷三》)。他处理军政事务的时候,很注意听取下级意见,在丞相府里专设“参署”机构,以便“集思广益”。他虚心纳谏,对敢于进谏直言的董和多次称赞和表扬,号召属下向董和学习。第一次北伐失败后,他曾自请贬官三级,并把自己的过失公布于天下。他在《劝将士勤攻己阙教》中说,失败的原因不是兵少而是自己指挥不当,号召将士从国家利益出发,经常指出主帅(诸葛亮自己)的过错。刘禅初即位时,诸葛亮征求并采纳邓芝的意见,与孙吴重新和好。南征时,他采取了马谡提出的“攻心为上”的策略;北伐时,他征求杨洪的意见,考虑了丞相府长史的人选。这些“引咎责躬”、虚心纳谏的作风,在蜀汉大臣中产生了良好影响。“贤愚竞力,佥忘其身”,为国家效力,出现了“上不生疑心,下不兴流言”的局面。诸葛亮强调身教重于言教,统治者要正己教人,他“清心寡欲”,注意为官清廉,不治私产,以身作则,为人所信服。诸葛亮治吏保证吏制健全清廉,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国内阶级矛盾,使蜀国保持了较长时间的稳定;经过整饬吏治,在蜀汉官吏中树立了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因为提倡俭约,改变了东汉以来蜀地奢侈萎靡的社会风气,使蜀汉经济得到了发展,从而促进了中南地区的社会发展。
封建王朝,人治重于法治。一个皇帝的性格、学识、素养,都影响到王朝的施政。以上分析了刘备、诸葛亮、刘禅三人的种种方面,旨在说明蜀国不设“校事”的原因,这点对于研究三国的开国君主和诸葛亮,应该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纵观三国历史,曹魏三次易主,直至禅让灭国,东吴权臣围宫废帝,唯独蜀汉无宫廷政变。分析魏、吴两国设“校事”带来的危害和后患,是导致两国宫廷政变的重要原因之一,不仅加深了阶级矛盾,而且更激化了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蜀国不设“校事”,正说明诸葛亮施政治国的高明之处。
中国历史上,公开用“校事”一类人物的,还有一些:东汉党锢之祸中宦官手下的一些人,武则天时酷吏周兴、来俊臣等一伙人。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等。他们的存在,都带来了当时的苛政和冤案,君臣猜疑,力量内耗。有这一流人,即使在曹操这类英雄人物的统治下,政治也必有很大的阴暗面。因此,对照《孙子兵法》中提到的“五事七计”,研究三国的政治清明与否,理应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魏、吴既设“校事”,恐怕其政治难以称得上“清明”。这里,提供从“治国之道”的角度研究三国史的另一个层面,旨在引起大家的探讨。
(原载《历史教学》1997年2期)